无为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为县地处皖中,南濒长江,北依巢湖,与芜湖、铜陵市隔江相望,距省会合肥百余公里。距马鞍山90公里、距南京120公里、距杭州市300余公里。面积2433平方公里,她通江达海,承东启西,是皖江开发开放的前沿,与“长三角”山水相连,人文相亲。113公里的长江“黄金水道”环绕东南,皖赣铁路斜贯东北,芜湖、铜陵两座大桥为无为插上了腾飞的双翼,筹建中的江北高速、庐铜铁路、无为长江大桥将再添一道绚丽的彩虹。无为素有“鱼米之乡”美誉,棉花、油料、水产品总量跻身全国百强。其中,棉花年产量超百万担,为全国重要的优质棉生产基地。富饶的土地下还蕴藏着煤、石灰石、石油、天然气、铜、铁等20多种矿产资源。自然风光更是引人入胜,锦绣溪妩媚典雅,竹丝湖烟波浩淼,泊山洞鬼斧神工,西九华云蒸霞蔚,天井山白鹭翔集,处处风光无限,时时景色宜人。